1.资助农村贫困人口和“五保”供养对象参加新农合。新农合个人承担部分人均20元由政府资助。
2.对享受农村低保的人实施大病救助。资金4949.2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1328.4万元,2009年投资1650.4万元,2010年投资1970.4万元。由州民政局、州卫生局、州财政局负责实施。
(二十二)边境县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
逐步解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住房难问题,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逐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采取新建、改建、扩建和修缮相结合的办法,建设16所农村敬老院。资金6665万元,2008年投资2525万元,2009年投资2840万元,2010年投资1300万元。由州民政局、州财政局负责实施。
(二十三)县乡村医疗机构“四配套”
逐步健全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房屋建设和设备、人员、技术配备。加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加强医疗机构设备能力建设,实施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实施艾滋病防治与控制项目。资金15196.32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7629.81万元,2009年投资6088.01万元,2010年投资1478.5万元。由州卫生局、州财政局负责实施。
(二十四)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对村委会办公危房进行拆除重建或修缮,建设社区办公用房、“一站式”服务窗口和综合活动场所,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办公用房和综合活动场所不足的问题。资金5144.5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1492.5万元,2009年投资2175万元,2010年投资1477万元。由州民政局、州财政局负责实施。
(二十五)边境地区公安局指挥通信体系及业务用房建设
加强三县(市)公安指挥通信体系及业务用房建设。资金12274.24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4423.12万元,2009年投资5542.12万元,2010年投资2309万元。由州公安局负责实施。
(二十六)广播电视“村村通”项目
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大力发展文化事业,繁荣边疆文化,丰富边疆地区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1.20户以上通电村“村村通”项目。
2.扩建、重建边境沿线部分广播电视发射台。资金3785.48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41万元,2009年投资3744.48万元,2009年底全部完成项目建设。由州广播电视局负责实施。
六、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