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物价局关于降低蒸汽价格的通知
苏州热电有限公司、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自今年10月份以来,热电联产企业的主要原材料-煤炭的市场价格逐步下降,根据蒸汽价格与煤炭价格连动(每6吨蒸汽消耗1吨煤炭,且煤炭价格变动额的75%由用汽单位承担,25%由热电企业消化)的政策原则,经报市政府领导同意,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为减轻用汽企业的成本开支及热电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对蒸汽的销售价格作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一、将现行蒸汽销售价格228元/吨降低为208元/吨。
二、对于因资金(经费)等问题不能承担热管网投资建设费用的新用热力户的蒸汽价格亦相应调整。即从现行的243元/吨降低为223元/吨。执行的期限仍按照我局《关于新扩建热网热力价格的批复》(苏价工字〔2001〕183号)文件的规定,由产销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