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总体要求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理顺权责关系,整合管理职能,落实市、县政府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水平。
主要内容是:将现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省、市、县政府分级管理,业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部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对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与同级卫生部门职能进行整合,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调整后,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省政府的工作机构,由省级卫生部门管理。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同级政府的工作机构,在调整有关职能的基础上,保持队伍和人员相对稳定,保证其相对独立地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其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其行政编制分别纳入市、县行政编制总额,审批权限由省一级行使调整为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分别行使。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所属技术机构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由市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
从2009年1月1日起,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同级政府的工作机构,各市、县政府承担各自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监督责任。
三、积极稳妥地做好体制调整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事关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稳妥地做好体制调整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体制调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担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周玉明,省人事厅厅长、编办主任王绪刚为副组长,省编办副主任刘玉明、省财政厅总会计师王范儒、省人事厅副厅长王建中、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赵云、省卫生厅副厅长梁宝林、省审计厅副厅长周新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荣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荣杰同志兼任。有关机构、编制、人员、社会保障、财产等移交工作,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三个月内完成划转工作。各市、县政府也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及时研究解决体制调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妥善解决,确保不因这次体制调整影响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