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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中等职业教育攻坚方案》的通知

  1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和开展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市场需求调查,制定全市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向中等职业学校发布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价位信息。负责组织实施技工学校攻坚计划和技工学校专业结构调整;负责组织实施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项目建设,负责指导督促县(区)技工学校建设,加强对县(区)技工学校的办学指导。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建设,为中等职业学校提供就业服务,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评价制度。推进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落实国家规定的职业学校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政策。负责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规划落实。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计划”,推进全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的落实,督促各县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任务。

  12.市农业局:组织实施农业实用人才培训,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完成培训任务。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农业类专业建设。

  13.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医疗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加快市卫生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指导和督促市卫生学校完成中等职业教育攻坚任务。

  14.市审计局:对职业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生资助政策的落实、职业教育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指导县级审计部门开展此项  工作。

  15.市地税局: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税收政策。加强对企业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审核,督促企业合理安排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促进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16.市扶贫办: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建立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网络和选定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并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17.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做好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按时完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任务;做好学院骨干专业对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辐射、引领工作。

  (四)职业学校责任:确立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产业发展为依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技能培训为核心的办学思想;明确面向产业一线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生产一线顶岗实习制度。依据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对人力资源的要求,调整设置专业;增强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质量、结构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匹配度。建立以学分制为基础的弹性学习制度。科学合理规划,积极筹措经费,统筹学校建设和发展。师生比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教师学历达标、结构合理;完成年度招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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