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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立省内领先的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省内领先的技术性贸易预警系统。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鞍山市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市政府成立鞍山市推进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推进标准化战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世超 副市长
  副组长:唐吉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宏录 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张居生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林 宏 市商委副主任
      高良喜 市农委副主任
      许利民 市科技局局长助理
      刘依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冯 义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耿景海 市旅游局副局长
      周 禹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曹洪良 达道湾工业经济管委会副主任
      崔 军 汤岗子农高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王长勇 灵山工业经济管委会主任助理
      周晓皙 海城市副市长
      耿 平 台安县县长助理
      兰真芳 岫岩县副县长
      周丹东 铁东区副区长
      王洪钢 铁西区副区长
      朱奎海 立山区副区长
      赵国辉 千山区副区长
      骆俭峰 市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宏录(兼)。
  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推进标准化战略的组织领导,创造工作条件,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
  四、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措施
  (一)市政府对实施标准化良好单位在节能减排、科技、技改贴息等专项资金方面予以重点投入。
  (二)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帮助和扶持企业实现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的创新。
  (三)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领域的创新,选择一批具有高新技术的重点企业和产品作为我市标准化工作的突破点。
  (四)强化资源节约,有序推进循环经济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制定相关能耗的标准化体系,逐步实现能源综合利用的标准化管理。
  (五)加大对食品安全、消费品安全、高危领域安全生产、环境质量及污染排放限量、公共卫生等强制性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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