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强旅游会展服务业。以打造浙江省旅游副中心为目标,加快形成金华山水城市文化、兰溪古村落文化、义乌商贸文化、东阳横店影视文化、永康五金文化、浦江山水民俗文化、武义温泉文化、磐安生态休闲等各具特色的旅游板块。大力推进旅游区域一体化进程,加强区域合作。积极培育优秀旅游企业和精品旅游线路,做强旅游服务业。以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永康五金博览会、金华工科会为龙头,扶持地方特色会展,培育一批全国性、区域性的会展品牌。充分发挥会展业的集聚辐射效应,带动旅游、广告设计、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业发展。
--稳定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合理引导和发展商品房市场,优化和保障供给。建立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住房公积金等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合理制定土地供应计划,保持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积极发展住宅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装修服务等房地产服务业。
二、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创业环境
3、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从2009年起,市本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增加到3000万元,滚动使用,并视财力和发展情况逐年增加。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市区服务业重点项目的贷款贴息或资金补助和服务业企业扶优扶强的奖励,以及国家、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配套等。2009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安排商贸流通(包括商圈建设)、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休闲旅游等重点领域。今后根据服务业不同发展时期,确定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扶持重点。财政等部门要对各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评价。各县(市)也要根据实际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4、实行税费减免优惠。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所得,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以及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所得,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经认定的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试点物流企业和从事货运、拆迁、保险、知识产权、广告、会展等代理企业取得的代理业务收入,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对创意产业及其集聚区、新办高新技术服务企业和连锁超市、重点物流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批准,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物流、连锁超市等企业在市内设立跨区域分支机构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缴纳。对在我市设立总部的大型服务业企业,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后给予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其办公用房缴纳房产税有困难的,经批准后可给予减征房产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