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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2009年第一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2009年第一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皖经煤炭函〔2008〕857号)


淮南、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国投新集公司,各产煤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2008年,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责,进一步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着力构建安全高效型煤矿企业,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隐患百日督查活动,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同时,应该看到,全省煤矿安全管理仍存在许多不足,如在小煤矿数量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小煤矿的安全事故却增加;顶板、运输事故多发;较大涉险事故连续发生。特别是北辰煤矿的“12?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近两年多来全省发生的一起较大伤亡事故,影响较大。为使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平稳发展,确保2009年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现就抓好2009年第一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力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进一步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研究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的工作思路,将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真抓严管,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坚决做到安全生产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坚定不移地把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推向纵深。在当前经济困难的情况下,要坚持加大安全投入,努力提高装备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减少事故总量,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两会”的召开。
  二、狠抓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215号)及《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经煤炭〔2008〕49号)精神,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狠抓隐患排查与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做到“责任、措施、时间、资金、预案”五落实。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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