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宁夏马铃薯淀粉发展规划》和《宁夏马铃薯淀粉发展产业政策》,加快调整南部山区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结构,整合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工艺水平,支持重点骨干企业,综合治理淀粉废水污染,禁止企业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放废水,促使山区河流、水库的水质明显好转。(固原市政府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环保厅等部门协助落实)
六、实施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打击偷排暗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全区100个重点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管理。准确掌握污染源动态排放状况,预防和及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监督电厂脱硫设施、造纸企业碱回收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情况,打击偷排、暗排等环境违法行为。(自治区环保厅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和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协助落实)
七、建成全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为公众提供空气质量测报信息
在5市新建8个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在吴忠市建设1个农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实现5市全部能够向社会公众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让群众及时了解城市环境质量状况。(自治区环保厅牵头,财政厅等部门和5市人民政府协助落实)
八、完善辐射环境监测及应急响应体系,确保全区辐射环境安全
在银川市建立1个省级辐射连续自动站监测数据汇总中心、1个标准型辐射连续自动监测子站;在固原市、中卫市各建1个基本型辐射连续自动监测子站;为5市各配备1辆辐射应急监测车。基本建成全区辐射环境监测网,及时处置辐射环境应急事件,确保全区辐射环境安全。(自治区环保厅牵头,财政厅等部门和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协助落实)
九、妥善处置医疗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长效机制
自治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含银川市)及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4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全部建成投入运行,全区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安全处置。(自治区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牵头,卫生厅、建设厅和5市人民政府协助落实)
十、新建8个县城污水处理厂,实现全区所有市县城市污水有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