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需要和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实际,精心设计培训班次,创新培训方法,着重抓好组织学习、进行讨论、提高思想认识等三个方面的工作。要通过集中教育培训,在事关律师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正本清源,努力引导广大律师从业人员在五个方面统一思想,在三个方面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确保集中教育培训取得明显成效。
“五个方面统一思想”,即:要树立理想,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上统一思想;要坚定信心,在认同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上统一思想;要认清本质,在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上统一思想;要服务大局,在紧贴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上统一思想;要捍卫旗帜,在确保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上统一思想。
“三个方面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即:通过集中教育培训,对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能定位的本质内涵和基本要求,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法律服务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四、要及时指导,保证律师协会顺利组织实施集中教育培训工作
律师队伍的集中教育培训工作由各地律师协会具体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司法局要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律师协会组织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保证律师协会顺利组织实施集中教育培训工作。要督促指导律师协会认真制定培训方案,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和班次,建立严格的培训工作责任制、培训工作档案和学习记录,及时掌握集中教育培训进展情况;制定或者调整工作预算,充实师资力量,为集中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省厅将于近期举办全省律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集中教育培训示范班,各设区市司法局也要结合实际,认真举办有质量、有水平、有特色、有成效的集中教育培训示范班,充分发挥培训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律师队伍集中教育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五、要强化领导,推动律师集中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各地要把集中教育培训与推进律师工作、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扎扎实实地把此项活动引向深入。要抓住重点,统筹推进,采取适当形式,着力加强对律师事务所集中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把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参加“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集中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评选表彰的重要条件,确保集中教育培训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努力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各设区市开展律师集中教育培训工作总结,请于今年12月20日前报省厅律师工作处。省厅拟对各地开展集中教育培训的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