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三、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要建立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商、财政、税务、金融、工会等部门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联动防控机制,及时掌握企业拖欠工资情况,对恶意欠薪逃匿的业主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要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和及时处理因欠薪问题导致的各种突发事件。妥善处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本着“快立、快办、快结、办好”的原则,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尽可能采取简易程序处理,对小额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实行终局裁决。凡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要依法先予执行。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向社会公布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地址和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加大农民工维权宣传力度,引导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依法维权。

  四、积极开展农民工公共服务

  建立健全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做好农民工各项公共服务工作。及时妥善安排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享受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有关待遇。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列入当地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要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其看病就医问题。加强返乡农民工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的衔接。农民工输入地和输出地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返乡农民工及其随返家属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要积极做好返乡和回城农民工的交通服务工作,安排组织好运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对困难人员给予适当救助,并保障交通运输安全。要切实维护好车站、码头和客运车船的公共秩序,避免农民工滞留,有效防范、坚决打击侵害农民工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农民工工作。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正确看待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困难。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帮助农民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农民工统计监测网络,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农民工返乡回流情况调查统计,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动态监测、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困难企业用工和农民工返乡回流的基本情况。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农民工返乡监测和报告制度,对返乡数据进行扎口管理,为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提供参考。各级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要掌握农民工工作动态,积极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