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落实,推进救助管理社会化
(一)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救助管理社会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市、县(市)区、乡(镇)街、社区(村)四级负责制,积极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社会化体系建设。成立铁岭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担任。市民政、发展改革委、财政、人事、教育、卫生、劳动保障、公安、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民政局负责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对外发布和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大投入,完善筹资机制。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建立救助管理社会化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将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要分级建立临时救助资金,用于应急救助。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救助管理工作,推动社会捐助活动的制度化和经常化,推进救助管理社会化。
(三)强化培训,提高救助队伍素质.。各地要加强专职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和基层救助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救助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社会化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中,积极探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道路,通过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制度、聘用专业社会工作者、建立救助志愿者服务队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等,聚智聚力,共同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相关法规,让社会了解我国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由救助站无偿救助的政策,教育群众树立正确的施舍意识,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公民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铁岭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市 民 政 局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铁岭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社会化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恩卿 副市长
副组长:刘力坚 市政府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