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
(荆政发〔2008〕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08〕30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
一、重大意义
(一)质量问题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是加快实施工业兴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荆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增强荆州经济综合实力,提高荆州产品市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提升荆州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建设平安荆州和诚信荆州的内在要求;是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近几年,我市大力实施质量振兴工程和精品名牌战略,总体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产品质量监管实现了全覆盖,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88%以上,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达到99%,产品标准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范围不断扩大,创建中国名牌产品6个、国家免检产品11个、中国驰名商标3个、湖北名牌产品56个。当前,我市正面临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快车道。但是,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总量不大,制造业质量竞争力不强,知名品牌不多,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服务质量整体水平不高,工程质量水平和抗震能力有待提升,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艰巨;一些地方和企业质量意识淡薄,产品检验检测能力不强;人民群众质量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脆弱,全社会质量意识有待加强。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质量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工程来抓,并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实现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