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质量保障能力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要求,加快县(市)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和市级专业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形成配套合理的技术检验检测格局。加快建设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抓紧建设棉花和纤维制品、农化、水产品、食品、天然气瓶等国家和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打造技术装备精、检测水平高、支撑能力强的区域公共检测平台,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科学、准确、高效的检测服务。建立和完善全市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大力推进能源计量和民生计量。引导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公共平台的建设。强化企业自检能力建设,使之成为质量保证和技术创新的基础。各地要结合实际,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加快推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以适应质量工作的需要。
(十一)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电子监管网等手段,对产品质量实行动态监管,随时跟踪掌握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严格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特别是对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用户和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严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和水利建设工程以及城市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购买使用假冒伪劣建材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确保建设质量安全。认真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各种打假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与违法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违法行为。对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健全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资源开采、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实施产品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产品防伪工作。强化进出口产品的标准和质量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动植物疫情疫病检测监控体系,加强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严把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健康、反欺诈等重点敏感商品的进出口检验关,依法严厉打击进出口商品逃漏检行为,杜绝有问题商品出入境。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