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委直管单位2007年度财务审计的通知
(渝经企业〔2008〕10号)
各直管单位:
  根据我委《关于印发市经委直管单位财务审计制度的通知》(渝经企改〔2003〕12号)文件精神,按照委领导要求,经研究决定,从4月份开始对委直管单位实施2007年度财务审计(名单附后),采取由我委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作好相关准备,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审计具体时间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被审计单位名单
  2.各直管单位财务审计准备的重点内容
二OO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1:
被审计单位名单
  重庆市工业学校
  四川仪表工业学校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
  重庆市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重庆市化医高级技工学校
  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
  重庆机械电子高级技工学校
  重庆铁路运输技工学校
  重庆市工贸技工学校
  重庆市建材技工学校
  重庆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含重庆市能源利用监
  测中心、重庆市工业展览馆﹚
  重庆市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重庆市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
  附件2:
各直管单位财务审计准备的重点内容
  1.收入方面
  ①收费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和市有关政策规定;
  ②代收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③租金收入是否合法;
  ④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有无小金库;
  ⑤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
  2.支出方面
  ①发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②报销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③重大经费支出是否经过单位集体研究,应上报审批事项是否报批;
  3.资金管理
  ①外借经费是否按规定执行;
  ②借入经费是否按规定报批;
  ③有无对外投资、担保和集资及报批情况;
  ④银行账户开设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