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监测和监管力度,确保中小学饮食安全。
2、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依法取缔无证摊贩,严禁对学生推销变质、过期、不卫生的食品和饮料,严防食物中毒。
3、对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紧急处理。
地区环保局:
1、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中小学环保教育,使中小学生从小树立环保意识。
2、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开展好创建“绿色学校”工作,确保校园环境美化、净化。
3、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地区农办、地区科协、地区农业局、地区水利局、地区林业局、地区畜牧兽医局、地区科技局:
1、按照《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助乡镇搞好“农科教”三结合,办好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充分发挥农业、林业、畜牧业等技术员的作用,开展农业、林业、畜牧业科技和劳动力转移培训。
2、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落实好中小学勤工俭学基地,选派专业人员在中小学进行农业技术教育,承担农村初中“2+1”分流班、“3+×”培训班的专业授课任务。
3、搞好农民脱盲巩固提高、培训等工作。
4、在中小学积极开展科普知识讲座、图片展等科普活动。
5、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开展好创建“花园式学校”工作,解决好学校勤工俭学基地、校园美化、绿化的用水问题。
地区扶贫办:
1、发挥扶贫资金效益,加快贫困户脱贫步伐,确保贫困户子女不因贫苦而失学。对特困户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给予资助。
2、巩固“两基”工作和扫盲成果,加大对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
3、利用扶贫资金支持农村中学“2+1”分流职业教育和初、高中毕业生“3+X”职业技能培训。
地区文体局:
1、按照《中小学体育工作条例》,开足开齐体育课,保证每天一个小时的体育运动时间,指导中小学开展各种有益的体育活动,指导学校规划标准的运动场地。
2、协助学校积极开展各种文艺活动,创建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3、充分发挥各乡镇文化站的作用,不断提高广大农牧民的文化素质。
4、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清理整顿力度,优化育人环境。
地区工会、地区妇联、地区团委:
1、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工作,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做好教职工爱岗敬业先进事迹的宣传。按一定比例从工会会费中拿出部分经费,用于教育。
2、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争取并实施好“希望工程”,开展“献爱心”、“1+1”等活动,把“1+1”活动具体落实到每个干部职工中去,动员青年、团员、妇女积极参加扫盲和农科技活动,协助学校抓好适龄儿童的入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