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污染减排专题教育的通知
(宁环发〔2008〕183号)
各市、县(区)环保局:
近日,齐同生副主席在《社情民意》2008年第142期《关于在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开展节能减排专题教育的建议》上做出重要批示,强调“政协建议很好,应该在政府组成部门进行专题教育并结合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一并进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齐同生副主席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污染减排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污染减排意识,现就开展污染减排专题教育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题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国务院有关污染减排的重要部署、安排;
(二)环保部有关污染减排的重要文件;
(三)自治区政府下发的污染减排重要文件;
(四)本地区污染减排形势、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专题教育的方式方法
以“五个一”活动为抓手,精心组织专题教育:
一是组织一次专题教育活动。各级环保部门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污染减排的部署和安排,充分认识当前我区污染减排的形势、任务和要求,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议措施。
二是组织一次“污染减排”培训班。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学习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污染减排政策和法规,增强工作主动性,促进污染减排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组织一场污染减排专题讲座和报告会。邀请有关专家做污染减排专题讲座和报告会,提高我区污染减排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是布置一期污染减排宣传专栏。在村居、学校、社区、企业、机关等公共场所,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画、广播等宣传工具,有计划地张贴污染减排的标语或宣传画,让广大公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污染减排工作的熏陶。
五是开展一次污染减排经验交流。请污染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和工作优异的个人介绍经验。
三、专题教育要求
(一)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次专题教育活动的领导,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对本单位专题教育活动作出统一部署和具体安排,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确保专题教育活动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