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国土资源厅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国土资党发〔2008〕18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省测绘局及厅属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制定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厅党组研究制定了《省国土资源厅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按要求扎实开展好工作。
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
省国土资源厅集中开展煤焦
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为了遏制煤焦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促进全省煤焦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在全省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并专门做出了安排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意见》的要求(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矿产资源领域的反腐败专项斗争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和《意见》要求,坚持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以集中解决矿产资源领域存在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遏制矿产资源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规范矿产资源领域的审批、监管、执纪执法的制度,推进矿产资源领域的机制体制创新,建立国土资源系统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增强广大干部勤政廉政的意识,转变国土系统的政风行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我省矿产资源领域科学、和谐发展。
二、工作内容
省国土资源系统集中开展反腐败专项斗争的范围:全省矿产资源领域涉及审批、监管、整合、价款收缴、储量登记与评估、执法等环节的部门、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主要抓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