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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TD-SCDMA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市信息办

  负责项目建设和实施的日常协调、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收集、反馈和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协调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二)中国移动广西公司南宁分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负责组织人员,落实项目立项申请、站点查勘、征地租房、市电引入报装、环境影响评价申报、工程施工和网络优化工作。

  (三)市发展和改革委

  负责协调中国移动广西公司南宁分公司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和备案。

  (四)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园林局、市交通局等6个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完成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TD-SCDMA试验网建设中的传输通信管道施工审批工作。

  (五)市房产局

  负责协助项目建设基站选点,主要负责项目在直管公房区域进行杆塔及天馈线安装、楼房施工等的协调工作。

  (六)市环保局

  负责协助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简化程序。

  (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振宁公司负责协助项目建设基站选点和征地租房,主要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1办公楼宇房屋租赁、租房点杆塔及天馈线安装、楼房施工等工作。

  (八)南宁供电局

  负责项目建设电力供应保障,在项目市电引入建设中加快供电报装审批、线路接火和装表速度,在流程审批和设备安装上均应在最低办理时限内完成,保证项目市电供应。

  (九)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协助项目建设基站选点和征地租房,主要负责协助项目在辖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租房点杆塔及天馈线安装、楼房施工以及本单位办公楼基站选点租房的协调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规划和要求,成立相应的TD-SCDMA网络建设项目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好本行政区内的相关工作。

  (二)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各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要增强责任感,主动沟通、积极配合主体建设单位推进TD-SCD-MA网络建设。

  (三)建立项目建设工作督查机制。TD-SCDMA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项目建设工作协调会,了解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要定期组织工作督查,并指定TD-SCDMA网络建设工作联络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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