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
(2008年10月15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鄂政发〔2007〕31号,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保障我市体育事业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近几年,我市体育事业持续发展,培养了一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但我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基础还很薄弱,存在的经费投入不足、选拔培养渠道不畅、体教结合缺乏长效机制、教练员和体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强、选材和训练的科学化程度不高、培养体制和机制有待深化改革等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到十年,我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精品工程”战略思想,以增强我市竞技体育实力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立符合市情、富于创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与机制。主要目标:构建层层衔接的体育后备人才培训网络,深入推进体教结合、学训结合,全面提高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科学化水平。重点办好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和完善县(市)区少儿体校,力争每个县(市)区各有1所少儿体校,办好30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使在全市各级体校训练人数达到500人以上,常年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训练人数达1000人左右,保证每年向湖北省各项目运动队输送一批高水平运动员。
二、制定规划,完善网络,建立和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三)市体育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根据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我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全市青少年体育训练项目。建立和完善以市体校为重点,以县(市)区少儿体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基础,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社会办单项学校为补充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四)按照《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评估条件》的要求,完善市体校办学条件和功能。市体校由市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领导,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纳入体育和教育工作的考核范畴,市体育部门负责学校的建设和训练、竞赛等日常管理工作;市教育部门负责学校文化课的教学管理和教学设施及设备的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