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彻底摸清底数
各级动监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奶站,逐一摸清设立类型、数量、日收奶量、挤奶方式和所有者等情况,重点要查清个体私营奶站、流动收奶点等独立于乳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场区之外的营利性奶站情况。要对奶站逐一认真做好登记造册,一站一表,建立档案,及时汇总本地基本情况并上报(报表格式见附件)。同时,要根据当地奶源分布情况,研究提出奶站设立规划和合理布局。
(二)实施驻站监督制度
各级动监部门要立即向本辖区各类奶站派驻质量监督员,加强生鲜奶购销过程的监管。严格做到“五查”:一查奶牛健康状况,检查奶牛健康状况,检查奶牛的免疫记录、饲料来源、兽药使用情况,确保奶牛健康状况良好;二查牛奶质量状况,督促奶站加强常规检测;三查器具环境消毒状况,指导和监督奶站落实卫生防疫消毒措施;四查冷链设施运转状况,指导奶站加强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确保生鲜奶不变质;五查销售运输状况,对销售运输过程进行监督,严禁添加违禁物或有害物的现象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动监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生鲜奶生产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大对生鲜奶生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要督导奶站认真实施生鲜奶常规项目的日常检测,保证生鲜奶的质量。重点区域要实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和重点排检生鲜奶中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各种掺杂使假行为,将奶站100%纳入监管范围,规范奶站经营秩序。
(四)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推动建立管理制度
奶站要建立购销台帐制度,完善收奶、售奶、消毒和质量检测记录。要建立奶站质量监督员工作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有效监管。要建立监督检查、例行监测等制度,推动建立奶站监督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现在起到10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9月23日--10月5日)登记造册。全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地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人员到位,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同时按照通知要求,自上而下,层层动员,迅速将登记造册工作布置到最基层,尽快摸清奶站底数。填写基本情况汇总表,并报市动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