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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09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全面开展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的各项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做为重点,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首先,各级交通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变化情况及我省出台的行政问责制的要求,及时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修订完善,使之更加适应当前交通工作的需要。其次,以开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为重心,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交通评议考核体系,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各级交通部门及执法单位要依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开展科学、严格的评议考核,研究改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式和方法,年底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进行考核时须将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考评范围进行奖惩,考评结果要同被考评单位、人员的利益相联系,从而将责任追究工作落到实处。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省厅要重点规范行政审批的条件、程序和时限,同时加强对行政审批实施环节的监督制约,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公开、透明。结合新形势下的放权工作,省厅将重新制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制度。各级交通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都要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到审批主体合法,审批程序合法,审批制度完善,审批结果公开。同时,做好下放权力的监督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主体的监督检查工作。要继续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和考核范围,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三)要大力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的操作和对下指导,省厅将制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细化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各级交通部门和厅直具有行业指导工作任务的执法单位,要集中力量和时间,今年上半年要全面完成自由裁量权的量化细化工作。已完成此项工作的单位,要再次对其内容进行审核、清理,对存在的漏项、错误等问题进行补充、修订。针对全省交通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进展情况,省厅将召开一次全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经验交流会,促进、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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