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武汉市建委关于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的通知


(四)

10

设备管理

·设备(应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或制度不完善、不齐全,扣1-10分

·购置的设备,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或证书不齐全,扣1-5分

·未按设备管理要求实施,扣1-5分

·无企业设备管理档案台帐,扣1-5分

·大型起重设备装拆无经审批的专项方案,扣1-5分

·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扣1-5分

·特种设备无专人管理,安全检测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复检,扣1-5分

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档案、施工现场设备管理资料(设备装拆方案)及记录、抽查施工现场检测工具

 

 

安全设施管理

·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及有关设施、设备缺乏安全警示标志的统一规定,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现场未得到有效实施,扣1-3分

(五)

20

项目施工安全检查

·项目部未落实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规定,扣1-10分

·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各级大检查,项目合格率低于100%,每低于1%扣1分,检查优良率低于30%,每低于1%扣1分

·未按建设安全主管部门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落实整改,扣10-20分

·项目部管理资料不完善,扣1-5分

查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记录、查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信息资料、项目管理资料

 

 

(六)

1、发生一起3人或累计发生一次死亡1-2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度暂扣一次大于60天或累计大于90天和通报批评的

 

3、工地达标率不符合要求

 

实得分

合计

 

考核

等级

 

考核

单位

 

考核

负责人

 

考核

人员

 

日期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