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08年12月下旬至2009年2月中旬)。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方案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注重可操作性。要把厅党组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做到“三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的责任,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开,做出公开承诺。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党员、群众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解决问题要突出重点,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对于厅职能范围内的突出问题,厅党组直接负责,认真抓好整改;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问题,积极探索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有效方式解决。要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避免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形象工程”,以实际行动和效果取信于民。
3.完善体制机制。从推动科学跨越发展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紧紧抓住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和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重大历史机遇,尽快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城市管理、住房保障、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的机制。
(三)总结测评(2009年2月中旬至2月底)。
1.情况通报。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做好活动总结,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
2.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一是测评群众对解决厅机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二是测评群众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合理确定测评规模和范围,保证参评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力求测评工作简便易行,测评效果真实可靠。
3.形成学习实践活动总结报告。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效果、经验、典型以及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从实践和理论层面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和理论成果,并于2009年2月底前报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成立“湖南省建设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厅长高克勤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习实践活动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和情况反映等日常工作。厅直各单位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单位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情况及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