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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08年省环保厅各部门推动落实省减排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八、实施有利于减排的经济政策

推进环保收费改革,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根据国家出台的排污管理收费标准进行环保收费,切实提高征收率。

周海成

监察总队

计财处

迟晓德

加快推进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省和中美示范项目工作。

国元

固废中心

污控处

监察总队

对外合作中心

林奇昌

配合省财政厅积极推行绿色采购,完善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制度,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条件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

李平

计财处

办公室

张英彬

审核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增减、总量排放来源及平衡情况,建立全省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情况数据库,研究有利于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的政策、方法。

国元

评估中心

环评处

污控处

韩弘

九、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标准。

加紧制定出台《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周海成

科技处

刘森

开展国家及地方标准的宣贯、制定和实施。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研究制定污染排放限额地方标准,提高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逐渐完善环境标准体系。

周海成

科技处

刘森

十、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监管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化工、造纸、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污染减排,组织开展环保执法后监督工作。开展减排专项督查活动,加大对重点区域和行业减排经常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促进减排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加大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执法监督的工作力度。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对于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公开曝光,挂牌督办,严肃追究责任。

周海成

监察总队

迟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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