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评和奖励
1.考评范围: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进行考评,评选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2.考评方法
每月通报一次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采用情况。根据上报采用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评记分,按照考评记分标准进行动态排序。根据年度排序,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奖励工作。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市政府颁发证书、通报表扬。
二、新闻联络工作
(一)加强市政府与中央、省驻新及本市新闻单位的联系,做好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全会等重要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和市长、副市长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根据需要配合宣传部门邀请省内外记者实事求是地宣传报道新乡,扩大新乡在全省至全国的影响。
(三)新闻发布工作
1.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国内外公众介绍我市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和良好形象,为我市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营造良好的国际国内舆论环境。
2.主要内容:介绍政府有关工作,包括政府制定的重要规章、重大方针政策,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和进展情况;就国内外关注的我市重大热点问题,阐明政府的主张;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介绍事件进展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措施等;发布其他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开的政府信息。
3.市政府设立新闻发言人。
4.协助市人大、政协“两会”秘书科、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联系新闻媒体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新乡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市政府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值班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接听值班电话和接收通过网络、传真、电报以及其他形式发送到值班室的重要信息。编印《新乡市人民政府值班室电话记录》,报有关领导。
(二)分送、办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通过市政府值班室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影响较大事件的网络信息和舆情动态。协助有关部门和领导办理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具体处置工作,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督查落实工作。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统计和通报工作。
(四)节假日、双休日、夜间收转省政府及各委(厅、局)、外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等单位的公文。
(五)编印《值班报告》、《值班快报》和《值班反映》。
(六)提出节假日期间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值班工作安排意见。
(七)指导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的值班工作,检查、通报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体系建设。
(八)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程序
(一)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及时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加强舆情分析,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二)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告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认真研判确认后,及时报告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特别紧急重大的事项,经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同意后,值班人员可直接报告分管副市长或市长。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和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经值班室负责人或办公室带班领导审核后,按领导分工报送;必要时与有关地方、部门和处置现场指挥人员联系,随时了解事件进展,掌握事件的最新情况,及时通过《值班报告》方式报告;条件允许时,要求有关县(市)、区和部门报送事件现场的多媒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