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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四、宣传活动安排

  1、配合自治区物价局组织召开纪念《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

  时间:5月上旬

  落实科室:市局综合科

  2、开展《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咨询活动。

  时间:5月8日上午

  地点:南宁市朝阳广场

  主要工作:

  ①、悬挂宣传条幅、设立价格法律咨询台、价格举报投诉台。现场布置由市局综合科和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共同负责。综合科牵头。

  ②、制作两块宣传板报。内容为价格政策法规和《价格法》实施10周年成果展,在5月8日上街宣传时展出。市局综合科和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分别制作一块。10年来南宁市价格工作成果材料由市局各科及所属单位提供,综合科综合。

  ③、在民族大道电子广告屏滚动播放“5月8日上午在南宁市朝阳广场举行《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咨询活动”消息和“纪念《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当您的价格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公益广告。由市价格监测中心负责联系。

  ④、领导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活动日当天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领导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

  ⑤、成立应急检查组。由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负责。

  ⑥、选择部分商贸企业在其经营场所悬挂宣传条幅、设立价格咨询台和发放有关宣传资料、价格举报电话联系卡。由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负责。

  ⑦、邀请南宁市新闻媒体现场采访宣传咨询活动。由市局综合科负责。

  ⑧、在价格信息网站发布5月8日上午在南宁市朝阳广场举行《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咨询活动的消息和公益广告(由市价格监测中心负责)。在媒体发布消息(由市局综合科负责)。

  时间:5月8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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