⑨、市局及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宣传咨询活动。由市局综合科负责通知。参加活动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有关宣传资料、价格举报电话联系卡。
3、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
时间安排:5月8日-8月10日
落实部门: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4、编印《价格宣传手手册》
印制5000份宣传资料,主要内容为
《价格法》、《
反垄断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涉及民生的医疗、教育、公安、工商、交通、劳动、民政、广电、计生、物业管理、供水、供电、车辆保管等价格收费政策以及广西、南宁市10年来价格调控监管和服务的主要工作成效。法规的收集由市局综合科负责;收费和价格政策公示由市局收费科和价格科分别负责;南宁市价格工作成果由市局各科及所属单位提供,综合科汇总。资料收集齐全后报自治区物价局同意,由市局综合科负责编印。
时间:5月7日前编印完成
5、媒体集中宣传
《价格法》实施十周年
1、向媒体提供宣传稿件,在报纸刊登相关的价格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价格形势分析、价格热点难点问题解答等内容。市局综合科负责联系媒体。各科及所属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供有关内容。
时间:活动月期间
2、局领导接受南宁电视台访问,时间另定。
3、在南宁广播电台开辟关注民生价费专题节目,重点宣传市民关心的价格和收费政策。
时间:5-7月,每月一期。
落实科室:价格科负责5月份节目内容;
收费科负责6月份节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