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四、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十八)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的要求,把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以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为主体,以大中型企业内部培训机构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覆盖城乡、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十九)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到2009年,市二职校一期工程建成招生;到2011年,市技工学校建成高级技工学校,各行政区建立1所省重点以上的优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市技工学校新校址的建设,建成集技工教育、技能培训、技能鉴定、技能实训“四位一体”的就业训练基地;各区建立1个初具规模、培训设备齐全、师资力量较强的区级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有条件的镇(街道)通过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全市建成1个市级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1个功能齐全与技术先进的高新技术鉴定考试平台和3个技师工作站;认定一批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和重点企业培训就业基地。

  (二十)大力开展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对未能继续升学的本市户籍普通初高中毕业生,引导和鼓励其入读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接受正规的职业技术教育,使其取得初、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对35周岁以下的本市城乡青壮年劳动力开展3个月左右的单项或初级技能培训;对本市城乡大龄劳动力、留守妇女劳动力开展1个月左右的适应性就业技能培训;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使其进一步提高技能、稳定就业。到2012年,市技工学校在校生规模力争达到6000人,未能继续升学的本市户籍普通初高中毕业生入读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人数力争达到2000人;每年组织本市城乡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8000人,培养高技能人才3800人,组织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技能鉴定2万人次。

  (二十一)进一步拓宽职业培训资金筹措渠道。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统筹、社会资助或捐赠等多种渠道,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投入。继续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粤发〔2006〕21号),将不低于30%的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含技工教育)。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2.5%提取并列入成本列支的教育培训经费,各区政府可统筹其中的0.5个百分点,用于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均衡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