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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4、以生态资源为依托,培育和发展生态旅游。充分利用我市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把生态旅游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来抓,以丹霞山和南华寺为龙头,大力开发集自然生态、历史文化、民俗风情为一体的生态旅游,精心打造内涵丰富、优势明显、生态良好的旅游品牌和精品线路,促进大旅游、大市场、大发展格局的形成。通过旅游业发展,利用交通枢纽的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业,建设区域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带动第三产业全面繁荣。

  (三)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宜林灭荒,突出抓好工业原料林建设和生态公益林保护,扩大绿化面积,保证资源可持续开发和利用。以各类创建活动为载体,通过实施“森林生态市”、“林业生态县”、“生态示范乡(镇、村、园)”、“国家和省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打造宜居城乡。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和各类典型生态系统,加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重要保护区建设工程和绿色走廊工程,尽快修复退化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积极开展北江、武江、浈江等主要河流综合治理,打造“畅通、清洁、生态”母亲河,把韶关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生态屏障。“十一五”期间,力争每年造林48万亩、新增封山育林面积20万亩、规划公益林建设面积770万亩,保护区总面积突破10万公顷,濒危珍稀动植物保护率达到70%以上,河流两岸、铁路公路两旁绿化率达95%以上。

  (四)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以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突出抓好北江、浈江、武江等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大对冶炼、化工、造纸等污染物总量负荷较高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从源头上降低污染物的产生。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为重点,加强火电、冶炼等行业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和工业锅炉、炉窑的技术更新改造,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小型燃煤锅炉,不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努力控制酸雨污染。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业生产环境保护,防止农药、化肥过量使用以及畜禽养殖产生的面源污染。以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为重点,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继续推进防护林体系、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矿区生态恢复重建、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生态工程建设,不断恢复、维持生态功能。强化危险废物、放射源的安全监管,完善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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