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实施细则》、《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守则与工作职责》、《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违规处理规定》等规定的通知

  第十三条 省教育厅与每个命(审)题人员签订保密合约,并由公证处进行保密公证。命(审)题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合约和保密纪律,凡违反保密合约造成泄密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高中会考命题应按照水平考试的性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严格遵照《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标准》的内容与要求,努力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理念,体现考试评价改革的方向。严格控制考试难度,试卷难度应控制在0.75左右,试题难度分布比例合理,起点适当,梯度适宜。
  试卷既要全面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要加强试题与社会、学生生活的联系,特别要重视在具体情景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试卷应充分发掘试题内涵的教育意义,体现时代性和人文性,注意结合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以引导学生关注国家、关注人类的命运。试题应强调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强调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的现代意识。

第四章 考点管理与试场设置

  第十五条 高中会考考点管理由各市、县(市、区)会考办负责。高中会考考点原则上以校为单位设置,学生在本校参加会考。如该校以往考试纪律差,或者学生人数不足4个标准试场,应安排到附近的考点参加会考。
  第十六条 主考、副主考、巡视员、监考人员由县(市、区)会考办统一聘任。各考点设主考1名,副主考1至2名,巡视员2名。每个试场配备2名监考人员,其中至少有一人是外校教师,相应班级的班主任、本校相关学科的任课教师、有直系亲属参加会考的教师均应回避。每个考点应配备若干场外考务工作人员,协助主考维护考点秩序,处理应急事项。
  第十七条 考前,县(市、区)会考办要召开主考、副主考、巡视员会议,进行思想动员,布置会考实施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与任务。
  考点要认真组织监考人员和其他考务人员进行考务培训,组织学习高中会考实施程序及指令、违规处理规定、监考人员职责、考生守则等,熟悉试卷分发、卷首填涂、缺考卷处理、答卷Ⅱ的装订密封等项要求。考点要组织全体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和答题培训,学习“考生守则”、“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违规处理规定”等规定,明确答题方法和要求,做好学生填涂答卷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十八条 各考点校门上方应悬挂“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考点”的横幅,在考点门口的醒目处张贴“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考试日程表”、“考生守则”、“监考人员工作职责”、“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违规处理规定”等材料,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第十九条 考点应设置考务办公室、试卷保密室。在考务办公室准备好蓝(黑)墨水、垫板、胶水、草稿纸、剪刀、信封(装手机用)、装订用的夹子、锥子、针、线等用品。
  考前一天,考点要布置好考点和试场,检查考点广播线路、通信设备、供电照明设备,清理试场内可能与考试有关的黑板报、宣传栏、讲义资料等,组织监考人员和学生熟悉试场,并预先制定防范措施和处理方法。
  第二十条 试场要求宽敞明亮,光线充足,整洁、卫生、安静。试场内桌椅平整、清洁。草稿纸、蓝黑墨水等物品准备齐全。
  试场门口要张贴“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试场标贴”,标明“第×试场”、“准考证起讫号”等标志。在课桌左上角依次贴好考生标签(从会考管理系统中打印);在试场讲台上备有考生座位表,注明空号(空号不排课桌),以便监考人员如实记载试卷袋面各栏目和检查核对考生情况。
  第二十一条 每个试场30人,考生座位必须实行单人、单桌、单行。考生座位安排和答卷分发必须采用(6×6×6×6×6)、(8×8×7×7)、(8×7×7×8)三种形式,A、B表示答卷类型,1,2,3,……30表示考生准考证号顺序和座位号,示意图如下:
  示意图(略)

  第二十二条 考点应在规定时间,派两名工作人员按照“试卷运送和保管人员守则”的要求,领取、运输、保管会考试卷。

第五章 考试实施

  第二十三条 报到领卷
  考前40分钟(首场45分钟),主考、副主考、巡视员、考务人员报到,领取试卷,核对科目、袋数、检查封条,清点备用卷。
  考前30分钟(首场35分钟),监考人员到考点办公室报到,佩戴好监考证,统一将手机关机或设置震动状态装入写有姓名的信封内交考务组长保存。两名监考人员一起领取试卷和草稿纸,核对试卷的科目、袋数,确认无误后签收。
  第二十四条 考前工作
  1.试场检查:考前20分钟(首场25分钟),监考人员进入试场,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科目、时间、提醒语等内容。
  2.考生进场:考前15分钟(首场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试场,对号入座,并把《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考生进场时,除携带允许的必备文具外,其它物件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严禁携带手机等进场。首场考试,考点统一广播宣读“考生守则”,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分发答卷Ⅰ和草稿纸,并核对答卷ⅠA型、B型的分发是否正确,严防前后左右相邻出现同类型答卷Ⅰ。分发完毕,提醒考生在答卷Ⅰ规定位置上,用蓝、黑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准考证号,用铅笔(2B)填涂准考证号、学科。在草稿纸上写上姓名。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