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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合肥市工会2009年-2012年发展纲要》的通知


  基本思路:组织起来促发展,切实维权讲服务,突出重点办实事,体现特色创品牌。

  总体目标:在全国工会系统创一流,在全省工会系统争第一,努力打造活力工会、实力工会、魅力工会。

  主要任务:

  1、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有新彰显。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任务和推动科学发展的新要求,激发职工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四年内,开展各类职工创新项目30000项,实现技贸合同成交额2亿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逐步建立起以班组为基础、企业为依托的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载体,四年内,推出1000个创新班组,培养1000名金牌工人和技术能手、创新能手,推动国家创新型试点市建设深入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倡导资源、能源节约,四年内,推出1000项职工节能减排创新成果,推进“生态合肥”建设;在工业立市、大建设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掀起劳动竞赛热潮,四年内,推出不同层面的劳动竞赛先进单位1000个、先进个人1000名,为工业立市、大建设增添动力;大力弘扬劳模时代精神,四年内,培养各级劳动模范100名,把职工的创造性劳动同劳动模范的先进性引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的主人翁意识与创造活力,用工人阶级先进模范行为引领带动全社会。

  2、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有新突破。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会”的要求,四年内,实现符合条件的单位100%建会,单位职工100%入会的“双百”目标。努力推动“世界五百强”在肥企业全部建会,大力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着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建会率。积极开展争创省先进示范和十佳县区工会活动,推出一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四年内,全市工会三星级职工之家达80%以上、四星级职工之家达60%以上、五星级职工之家达30%以上。各县区、开发区要根据不同特点建立1个以上行业工会联合会。积极做好上级工会派员帮助和指导基层组建工会试点工作,2009年先行试点、2010年重点推进,2012年基本建立符合实际要求的基层建会特派员队伍。

  3、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有新发展。加强源头参与,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抓手积极构建和谐企业。配合市委、市政府出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意见,争取2010年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合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落实工作机制,完善市、县(区)两级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人大执法检查、政协视察、政府劳动监察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联动机制。细化工作步骤,四年内,市、县(区)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基本实现基础广泛、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协调有效的目标;乡镇(街道)及社区三方协商机制全部建立。市、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三级工会法律援助体系逐步完善、作用更加明显。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健全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推动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建制率达100%,其中80%的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逐步建立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工会维权机制,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职责,职工劳动经济、劳动安全卫生等重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农民工权益维护进一步加强。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健全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四年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职代会建制率达到100%,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达85%;实现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制度全覆盖,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对厂务公开满意度达到80%以上;70%以上的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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