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扎实开展劳模评选和服务工作。认真落实《
合肥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做好全国、全省劳模推选上报和每三年一度的市劳模评选表彰工作,适时开展“工业立市”、“创新推动”、“大建设”等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创新理念、拓展形式,加强新时期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劳模管理服务长效机制,落实好全国、省、市三级劳模的“三金”发放,坚持开展特困劳模结对子帮扶活动。加强市劳模协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劳模信息、帮扶、体检、学习、宣传等制度。开展多种形式“弘扬劳模精神,展现劳模风采”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8、大力做好职工维权工作。以“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为抓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制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抓宣传、抓培训、抓试点,将非公有制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工作重点;通过“要约行动月”开展行业企业和县以下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推动企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和共决机制。积极促进“五险一金”制度在企业落实。帮助清欠职工工资,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推动企业改善劳动条件,优化劳动环境,维护职工身体健康。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会法律援助机制,加大对困难职工援讼力度,加强市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的建设和管理,完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快速解决通道”。完善市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三级工会法律援助体系。
9、大力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健全帮扶机制,创新帮扶手段、拓宽帮扶内容,不断提高生活救济、医疗救助、政策咨询、法律援助、职业介绍和培训等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活动,“送温暖”活动由节日慰问向与日常帮扶并重转变,力争实现向特困职工全覆盖;“金秋助学”活动由一次性助学向全程助学转变,力争实现向困难职工子女全覆盖。深化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形式和内容,切实增强帮扶救助效果。
10、大力做好职工医疗互助互济工作。制定措施、规范运作、加强宣传,逐步向全市企事业拓展,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广泛参与,让更多的职工群众享受到医疗互助互济活动带来的实惠。要积极拓展在职职工互助保险参保面,力争做到应保尽保,为广大职工筑起一道“生命安全线”。
11、大力加强产业工会工作。认真贯彻全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产业工会工作的意见”,发挥产业工会熟悉产业、贴近企业和联系职工的优势,努力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关系顺畅”的产业工会组织体系,进一步强化产业工会职责,提高产业工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