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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消防法》(新修订)的普法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新《消防法》的宣贯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学习、遵守、运用《消防法》的良好氛围,为《消防法》的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4月份集中开展以“人人遵守《消防法》、共同维护消防安全”为主题的《消防法》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消防法》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消防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新修订的《消防法》将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消防法》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抓好督促落实。宣传、教育、司法、民政、广电以及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形成宣传《消防法》的强大合力,推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同时,要注重创新宣传模式,既要有集中宣传,更要坚持日常学习;既要面向社会面开展宣传,也要注重对行业系统和单位内部的宣传;既要注重宣传的声势和影响,更要注重实际、讲求实效,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使《消防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营造氛围,广泛开展以《消防法》为主线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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