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举行《
消防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运用传统宣传方式和现代宣传手段,通过张贴《
消防法》宣传挂图、悬挂标语和横幅、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利用大型户外广告和视频、开放消防站,设立宣传板和咨询点、举办普法文艺演出、发送手机短信、开展知识竞赛、专题宣讲、专家座谈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增强普法宣传效果。要以消防宣传“六进”为载体,开展“走万家、送安全”活动,结合“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将宣传资料送进企事业单位和千家万户。公安消防、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商场、集贸市场、网吧、夜总会、歌舞厅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普法宣传教育;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工地员工的宣传;教育、司法等部门要将《
消防法》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和社会“五五”普法内容;民政部门要发动各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消防普法宣传教育,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将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法律法规等送到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家庭。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信息传播的优势,通过设立《
消防法》宣传专版、专栏,制作系列专题节目、电视公益广告片,登载、播放《
消防法》主要内容,发表评论员文章、述评,请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撰写文章,大张旗鼓地宣传普及《
消防法》。银川电视台要与消防部门加强联系,全力做好《银川消防》栏目中的《
消防法》宣传系列专题和访谈节目,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培训,强化《
消防法》对消防工作的指导和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