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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2009年泸州市“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完善运行机制,推进“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按照“组织协调有力、工作运转规范、解决问题高效、人民群众满意”要求,建立完善“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运行机制,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责任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纠风办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具体运作、部门行业上线承办的协调运转机制。建立多种媒体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推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密切配合,通过强势的舆论监督,营造各级各部门共同解决群众急难问题的社会氛围,推动“阳光政务”市民热线、记者行动、访谈节目的顺利开展,让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建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按照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和执政为民的工作要求,建立完善上线接听、受理转办,部门联动、同步收听,督办回复、反馈通报以及考评奖惩等制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加强效能督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工作重在解决问题、贵在群众满意。要按照目标管理、效能建设的要求,及时解决群众通过热线反映的急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汇总、分析,向党委、政府报告,责成相关部门限时整改;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快速查处、坚决纠正;对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要实行首听负责制,涉及多部门的,由首听单位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解决,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把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和人员,确保解决问题不拖延,群众放心满意。要加大效能问责力度,对在“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中效率低下、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满意率低的上线单位,要责成单位领导说明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和效能告诫,对久拖不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五、积极探索创新,丰富“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的内容形式

  泸州市“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主办、承办、协办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创新,确保热线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常办常新、常办常“热”。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当前“四个四”发展战略和贯彻落实“八项民生工程”,不断赋予政风行风热线新的内容、形式、方法,与纠风工作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把政风行风热线与纠风专项治理、行风评议结合起来,把专项治理的责任部门作为上线的重点部门,通过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入;与推动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引导群众参与讨论和监督,促进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政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群众反映问题和部门、行业解决问题的情况纳入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推动各级各部门更加心系群众、关注民生,建设和谐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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