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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9年全省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是:按照中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以整村推进为重点和平台,安排项目,落实资金,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切实做到“四个到位”,落实“三个确保”任务,全面推进扶贫开发规划顺利实施。资源整合到位:集中80%的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和帮扶资金,重点用于整村推进项目建设。重点措施到位:以发展生产、提高能力、增收脱贫为中心,大力实施产业化扶贫,增加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集中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50%,重点扶持和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建立贫困群体长效增收机制;按照稳规模、提质量、扩就业、强管理的要求,大力实施“雨露计划”,积极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力争做到村村有致富主导产业、户户有致富特色门路、人人有致富创业技能。认真抓好国务院扶贫办在大悟、建始开展的“县为单位、整合资源、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和在红安开展的革命老区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整村推进与区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的扶贫新路子。入户扶贫到位:坚持扶贫宗旨,稳步实施扶贫搬迁,落实搬迁建房补助资金,不折不扣兑现省政府承诺;加大小额贷款发放力度,逐步增加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县,切实帮助贫困农户解决发展生产筹资难的问题。责任明确到位:省直相关部门要以整村推进规划为依据,结合各自职责,落实相关资金项目,切实解决好贫困村行路、饮水、上学、就医、用电、通信等困难和问题,做好“一建三改”工作,共同完成整村推进“三个确保”任务。

  2009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贫困人口瞄准机制。一是做好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新的扶贫标准,扶贫部门要会同统计、民政、财政、发改部门组织力量进村入户,按照个人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委会初审、村民代表复审、张榜公示、异议复核、村民大会表决公布的程序,对贫困户登记造册、建档立卡,进一步摸清底数,为有针对性地采取扶贫措施和制定下一个十年扶贫纲要提供依据。二是区别贫困类型确定扶贫对象。各地各部门(扶贫、民政、财政、统计、发改等)要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分类,对农村没有劳动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有劳动能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实现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的有效衔接。今后,只能是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才能享受扶贫政策。三是认真做好扶贫统计监测工作。扶贫、民政、财政、统计、发改等部门要依据职能充分发挥全省扶贫统计监测网络体系的作用,认真做好扶贫开发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发布和利用,共同建立扶贫开发数据库,并对贫困人口实行台帐制动态微机管理,形成科学的监管体系和数据库共建共享网络,努力做到扶贫开发对象明确、措施到位、脱贫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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