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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127号)
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
你司提出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住所由宁德市城东路先锋大厦17号3楼变更为宁德市坪塔路北侧(天湖路祥和楼二、三层)。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你司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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