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
关于石油价格改革对城市公共汽车和农村客运车
用油财政补贴发放界定等有关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8〕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财政局、交通局、市政管理局《关于石油价格改革对城市公共汽车和农村客运车用油财政补贴发放界定等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石油价格改革对城市公共汽车和农村客运车用油
财政补贴发放界定等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百色市财政局、百色市交通局、百色市市政管理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从2008年6月20日起,国家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了1000元,为减少此次成品油调价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控制调价连锁反应,中央采取了财政补贴办法。2008年7月29日,市人民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对全市成品油财政补贴资金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为了确保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成品油财政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我市城市公共汽车和农村客运车用油财政补贴发放界定等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解决成品油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县(区)是成品油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专项检查,及时妥善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成品油财政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界定城市公共汽车和农村客运车
(一)城市公共汽车的定性。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公共交通常用名词》的定义,城市公共汽车的定性是:由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批准的、经营中符合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行和票价特点的客运车辆。同时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 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行特点:定固定路线、定固定站点、定固定发车时间是线路营运的“三定特征”。
2. 城市公共交通的票价规定:执行物价部门专门批准的低于其他以盈利为目的的运营客运车辆的、长期稳定的票价经营。
3. 公共交通线路及设施规定:市区线路(指设在城市市区内的公共交通线路)和郊区线路(指设在城市市区与郊区,郊区与郊区间的公共交通线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