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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灾后恢复重建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灾后恢复重建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
(绵府办发[2008]52号)


科技城管委会,市重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集中时间和力量,加快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08]4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的紧迫感

  当前,抗震救灾工作已进入恢复重建的关键阶段。项目是实施恢复重建规划,增强发展后劲,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主要载体,其推进的效果直接决定了灾后重建的成效。加快项目实施是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推进各类项目的开工建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落实责任,加大项目开工建设的推进力度

  各县市区、园区、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紧紧抓住灾后重建的市场机遇和国家扶持的政策机遇,集中排定一批重大项目,明确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按照《绵阳市2008年9-12月开工项目表》(附后)确定的目标,尽快细化分解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增添工作措施,确保项目尽快启动和开工建设。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内的省、市重大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和本级重点项目开工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对开工项目分类研究、分级负责、分批实施,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市级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服务,帮助指导县市区、园区做好项目开工的前期工作,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有关厅局汇报,及时了解政策信息,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更大支持。

  三、抓住机遇,用好用足推进重建项目的相关政策

  “5·12”特大地震后,国家和省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灾后恢复重建。随着灾后重建规划的实施,国家还将进一步从财政、金融、税收、土地、就业等方面给予灾区更大支持,必将为项目建设带来良好的政策环境。各级各部门要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在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用好用足这些区域性差别政策,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突出抓好灾后恢复重建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推进工作。在提高对上争取成功率的同时,要积极争取援建省市的支持,加强与对口援建省市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衔接服务工作,整合援建资源,努力发挥其最大效益。既要抓好援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推进,也要统筹安排承接产业转移方面的工作,通过加强同援建省产业转移的衔接,挖掘、包装一批项目,建设对口援建省产业转移园区,最大程度地争取援建省、市的项目、产业、资金与我市灾后重建项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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