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是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主要内容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金属非金属矿山
(1)矿山开采布局是否合理,已经整合的矿井(采场)是否存在名义上整合,即采矿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整合,实际上仍保持原来各自独立开采的状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项记录填写及时准确全面及存档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有关人员持证上岗率的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3)是否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形成系统、规范开采,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实测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避灾路线图)是否相符。
(4)爆破作业、爆破距离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情况;预防中毒窒息措施的执行情况;爆破作业设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5)露天开采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或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台阶高度(中深孔爆破20米、分台阶开采的台阶高度6米)、边坡角度(最大不超过75°)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的要求。
(6)地下开采矿山是否具备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生产水平(中段)和采区(盘区)是否设置了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7)地下矿山采矿、掘进、运输、提升、通风、防排水、顶板管理现状,以及地压监控、供电、爆破等环节的安全及检测检验状况。
(8)地下开采的采矿方法、巷道布置、采场参数的确定是否科学实际,有无巷道采矿现象。
(9)运输提升设备安全设施是否健全可靠,提升绞车是否是定点厂家生产,过卷、过电流、欠电压、过速、限速、深度指示器、声光信号等是否齐全可靠,竖井提升罐笼是否是定点厂家生产、是否经过有资质单位检测检验合格,行人梯子间是否标准。
(10)井下供电电缆是否分开吊挂,电缆规格是否符合标准,井下设备外壳是否接地,漏电、过流保护装置是否齐全。
(11)地下矿山是否有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通风设施(主扇、局扇、风门、风桥、风帘、风筒)是否完好,风量、风速、风质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及规程要求。
(12)地下矿山采空区管理制度及处理方案的落实情况;地下矿山落实防范水害方案、防排水设备和水仓等设施的配置情况;有无井下巷道或采空区穿过公路、河流、建筑物等情况,露天转入井下开采时,露天和井下之间保安矿柱是否留设,是否有防止露天坑积水泻入井下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