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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全省建设系统200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要按照省直工委的要求,认真开展“三创建三促进”学习实践活动,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抓手,以解放思想的新突破和改革开放的新进展,促进形成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二、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深化思想道德建设

  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继续推进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继续深化“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不断深化思想道德建设。要通过形象化、具体化的内容和便于群众广泛参与的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深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意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引导干部职工用和谐的思想观念、思想方法来正确处理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和矛盾。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要积极发现和培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先进典型,认真开展向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学习活动,在全系统营造一个宣传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推动我省建设系统更多先进典型的涌现。

  要积极开展“共铸诚信”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建设系统诚信体系和制度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失信问题,真正形成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违法者受罚的良好机制,不断提高建设行业公信力和诚信度。

  三、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塑造建设系统良好形象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依法公布建设部门政府信息,推动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建设,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切实创建便民、优质的服务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省纠风办对2008年纠风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纠正建设系统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各级建设行政部门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或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使建设行政机关的工作更多地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政风行风满意率有较大幅度提高,用优良的政风行风塑造建设行政机关和队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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