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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禁止秋季稻草露天随意焚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禁烧宣传。特别是要在农村中小学校开设环境普及课程,大力宣传随意焚烧秸秆的危害及秸秆利用的好处,要求中小学生不参加随意焚烧活动,并向家长宣传,制止家长的随意焚烧行为。重点禁烧县区都要组织宣传车,在乡镇(办事处)、村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单、刷写标语,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宣传动员,要把焚烧秸秆的危害、转化利用的好处和禁烧的有关规定、要求宣传到村到户,家喻户晓。

  (五)对稻草转化利用工作成效好的给予奖励补助

  今年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在汉台区、南郑县和经济开发区的重点村组试行稻草还田和收储以奖代补。具体使用办法由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汉台区、南郑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财政要拿出一定数量资金至少按1:1比例配套。其他县也应安排专项经费,采取措施,鼓励转化利用和收储稻草。市县区要将中省农机购机补贴优先用于购买免耕和秸秆粉碎还田机械,将农技推广专项经费优先用于秸秆综合利用。

  四、高度重视,把秸秆禁烧作为当前一件要事认真抓好

  禁止秸秆露天随意焚烧,防止严重污染环境是关系到维护汉中良好生态形象,关系到社会生产、人民生活正常进行的大事。各县区政府要作为当前的一件要事,立即安排部署,尽早动手抓好。市政府成立以张荣珠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明全、市环保局局长师俊、市农业局局长秦明贤为副组长,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公安局、交通局、财政局、广电局、汉中日报社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禁烧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和动员各方力量开展工作,要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合力,共同抓好。

  市政府组成秸秆禁烧检查考核组,从政府督察室、市监察局、环保局、农业局、交通局各抽调2名工作人员对各重点县区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办法见附件)。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同时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对秸秆禁烧成效显著的县区给予奖励,对禁烧不力,造成严重污染或重大不良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

  各县区政府从现在开始,就要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禁烧宣传,实施禁烧措施,8月29日前将禁烧实施准备情况向市政府报告一次,从9月10日开始每天向市禁烧办公室报送禁烧日报,10月30日前各重点县区、市直责任部门向市政府报送禁烧工作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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