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保障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城市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字〔2009〕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菏泽市保障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城市空气质量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菏泽市保障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城市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为有效控制菏泽城区烟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第十一届全运会提供清洁优良的比赛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有效改善菏泽城区空气质量为目的,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加大菏泽城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力度,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更好更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0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将在我省举行,在我市设有分赛场。这是我国的重要体育赛事,能否以合格的环境空气质量和良好的生态环境迎接第十一届全运会,将事关山东省、菏泽市在全国的形象。为向第十一届全运会提供清洁优良的比赛和生活环境,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落实好省环保局2009年第一次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调度视频会议精神,市政府确定成立菏泽市保障第十一届全运会空气质量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燃煤锅炉治理、机动车尾气检测、建筑扬尘治理、拆迁扬尘治理、秸秆禁烧、餐饮服务业和路边烧烤店整治、督查调度八个办公室,具体协调和指导保障菏泽城区空气质量工作。
市政府定期召集菏泽市保障第十一届全运会空气质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分析问题,确定目标,采取措施。每项措施责任到部门、到单位。各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部门合力,落实政府督导、部门联动、城乡共举、分区负责等各种措施,确保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三、工作目标
到2009年6月底,菏泽城区空气质量二氧化硫要全部符合环境空气质量Ⅱ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80%以上;全运会期间,菏泽城区空气质量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Ⅱ级以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