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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木草柳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试点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自检自控体系,按照进口国标准组织生产和成品检验;服从示范区办公室管理,与原材料生产经营单位签署质量安全承诺书;出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原辅料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树立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签署质量承诺书,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服从和配合示范区办公室的管理,出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召回等补救措施。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公布实施方案(10月15日前)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加大宣传力度,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研讨会或培训会,帮助、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
  (二)选定试点企业(10月16日-11月15日)
  选择有代表性的10家木草柳出口企业作为试点企业,拟定示范区质量管理手册和相关文件等,建立健全综合管理体系。
  (三)筛选原辅料生产、供应企业(10月16日-11月30日)
  行业协会负责摸清全市胶粘剂、油漆、胶合板等原辅料生产、经营企业底数并进行初步筛选,组织制定备案标准,核查认定并公布合格供应商名录。
  (四)积累、比较分析检测数据(10月1日-12月30日)
  检验检疫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为企业提供自检自控检测能力服务的同时,积累原辅料检测数据和成品检测数据并进行比对,查找对应关系规律。
  (五)检查验收、调整完善(12月底前)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先行组织自查和验收,进行自我评估,对未能按期完成的任务进行督促落实,对已完成的目标任务,抓好完善提升。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汇总各种数据信息、资料,总结示范区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于12月26日前书面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初步检查后,申请山东检验检疫局对示范区进行验收。

  附件:
  菏泽市木草柳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法洪(副市长)
  副组长:胡钦畅(市外经贸局局长)
      孙 勇(菏泽检验检疫局局长)
      任晓红(市贸促会会长)
  成 员:杨忠明(市外经贸局外贸管理科副科长)
      王明华(菏泽贸促会业务部部长)
      张芳青(菏泽检验检疫局动植检科科长)
      仝保进(菏泽检验检疫局机电轻纺科科长)
      江志葆(菏泽检验检疫局动植检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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