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首届农产品展销会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8〕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咸阳市首届农产品展销会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咸阳市首届农产品展销会方案
为了全面展示咸阳市农产品发展成果,宣传、推介全市农业品牌,扩大我市农产品的对外开放与合作交流,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提升农产品的知名度与竞争力, 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扩大农产品销售,增加农民收入,市政府决定举办咸阳市首届农产品展销会。
一、展销会主题
展示特色品牌、推动合作交流、搭建产销平台、促进产品营销。
二、展销会时间、地点、形式和规模
(一)时间:2008年10月20日至22日,会期3天。
(二)地点: 咸阳市体育馆(展馆),国贸大酒店(会议)。
(三)主办:咸阳市人民政府
(四)承办:市供销社、市农业局。
(五)协办:市委宣传部、市农发办、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规模:市体育馆设展区(10×2M)20个,展销咸阳名、优、特农产品150多个种类,邀请省内外客商130家,签定08年秋季农产品销售合同150份,购销额10亿元。
三、展销会参展和邀请单位
参展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辖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销大户,各类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经销企业、各类农产品协会和农民经纪人协会等。
邀请单位:省、市外各类农产品经销客商;本市和市外有关经营农副产品的大型商业超市;市级各涉农部门的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省内有关地市涉农部门;各新闻媒体,预计参会人员1000人。
四、展销会内容和要求
(一)展区产品展销。各参展单位在展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产品宣传展示和展销活动,参展的产品必须是本县市区域内生产的名、优、特地方产品,产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安全要求。
(二)举行农产品购销协议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