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苏卫医〔2008〕72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扎实推进“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卫生部决定自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在全国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卫医政发〔2008〕6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医疗安全是医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是保障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的重大意义,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切实改进和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努力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总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与的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总负责,职能部门和各有关科室具体抓、保落实的组织责任体系,为确保医疗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和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将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作为扎实推进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统筹安排、同步推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三、分步组织实施。根据我省实际,全省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医疗机构自查阶段,时间为2008年12月20日-2009年2月20日。各医疗机构对照卫生部《通知》中活动方案、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及《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和活动计划,认真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期限,切实加强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