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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的通知

  1、三年制社区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共设置理论必修课程24门、任选课程4门(每位学员任选1门),其中考试课程16门,考查课程9 门。分为六个学期,第一至三学期为理论课学习,第四至五学期为见习实习,第六学期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专项培训。各学期课程安排及学时数参照《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三年制社区医学专业教学计划(试行)》(详见附件4)。教学点具体安排上课时间、地点、进度,原则上每周集中授课15-20学时。
  2、教学采取平时预习与集中视频授课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学员平时在家预习教材,定时到教学点观看视频讲课;每节课后与同学共同讨论完成教学服务器中的课后作业;每单元学习结束后独自完成单元测验,并在教学点教学服务器上输入单元测验答案并刷卡记录个人成绩。
  3、各市辅导中心主管领导亲自抓好此项工作,要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教务工作。成立教学辅导小组、制定教学辅导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教学点考勤和日常教学进行监督。教学点班主任或管理员负责收集学员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反馈,辅导老师应及时通过多种方式给予解答。
  (四)教学督导
  1、县级管理机构每学期到各教学点检查教学工作1~2次,并将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列为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领导干部主要考核指标之一。
  2、市级管理机构负责辖区整个学历补偿教育的组织管理,每学期到各县(市、区)检查教学工作1~2次,每次每县抽查3-5个教学点。监督本地区教学工作的实施,负责对县级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
  3、省领导小组全面管理教学工作,负责对市级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每学期到各市检查教学工作1~2次,每次抽查1-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1-2个教学点。定期公布教学检查结果。
  (五)考试和考核
  共设置24门必修、任选4门(每位学员任选1门)理论课,分为16门考试课和9门考查课。学员考试课成绩核定办法如下:考勤10%+课后作业10%+单元测验10%+期末考试成绩70%,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视为本门课合格;学员考查课成绩核定办法如下:课后作业、单元测验全部通过视为本门课合格。
  每学期选择1门考试科目由全省组织统考,统一组织命题、考务和阅卷。具体考试科目为:诊断学、内科学与传染病学、卫生综合知识(卫生保健、全科医学、营养与膳食指导)。成绩不合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由淮阴卫校统一组织补考。其他考试科目由淮阴卫校统一组卷,由各市辅导中心会同市、县级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成绩不合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按市管理机构的通知由县管理机构组织补考。
  (六)实习
  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第四、五学期为见习、实习期。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安排本地学员在二级医疗机构或条件较好的一级医疗机构实习。
  (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辅导
  由各集中教学点在第六学期组织实施。各市辅导中心要根据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内容制定教学周计划,安排辅导工作。
  (八)学生管理
  1、学员应遵守办学单位及教学点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员有权使用办学单位提供的教学资源,有权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具体日程安排请教学点负责人与办学单位协调。
  3、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学员的日常管理不同于普通在校学生,办学单位和教学点不对本教学活动以外发生的事情负责。
  4、学员应按年度缴纳学费、教材费。考务费、实习费不再另外收取。
  六、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发放
  经考试录取的学员,按照《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管理。凡取得学籍的学员,完成规定的教学计划且各门课程考核合格并获得规定的学分者,由淮阴卫生学校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经省卫生厅验印的社区医学专业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证书的在岗乡村医生可报名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七、其它
  本办法由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执行。
  附件:
  1、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报名登记表
  2、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县(市、区)集中教学点学员一览表
  3、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集中教学点负责人联络表
  4、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三年制社区医学专业教学计划(试行)

  附件1:
  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
  报 名 登 记 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工作地址

     市        县(市、区)

      镇(乡)        村卫生室

执业注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编号

苏乡医(   )培字第   号

全科医学(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编号

 

邮  编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个人简历

序号

起止年月

学校和专业

毕/结/肄业

1

 

 

 

2

 

 

 

3

 

 

 

所在县(市、区)卫生局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所在市卫生局

复审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录取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注:请用钢笔逐项填写,务必保证字迹工整、可辨识。

  附件2:
  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
  县(市、区)集中教学点学员一览表

           县/市/区      镇/乡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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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此表一式5份,县(市、区)卫生局、市卫生局、各地辅导中心各1份,省领导小组2份。
  2、为方便管理,各县(市、区)卫生局可依据此格式,用A3纸张制定。

  附件3:
  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县(市、区)集中教学点负责人联络表

  填表地区:     市      县(市、区)

教学点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学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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