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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做好全省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工作的通知

  四、年检工作要求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重视本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年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工作配合,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安监机构)要按照我厅的统一部署,及时向属地企业传达有关年检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开展好年检的各项具体工作。要通过年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全省交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厅质监站联系人:汪宜军  联系电话、传真:025-52853026
  电子信箱:wyj_zjz@jscd.gov.cn
  附件一:江苏省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附件二:江苏省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省证)
  附件三:江苏省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部证)
  附件四:江苏省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汇总表

  二OO八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江苏省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一、依据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交通部厅质监字[2007]225号《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4年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
  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
  1、受省厅委托,厅质监站负责全省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省交通运输协会在厅质监站指导下具体承办相关工作,各市交通建设工程安监机构予以协助。
  2、参加今年继续教育培训的对象原则上为2005年获得部、省《证书》的人员。06年及以后获得《证书》的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另行通知。
  3、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新近发布的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两部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部分分为公路、水运工程两个专业。
  4、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一天(8学时),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须在课堂上进行随堂练习作业,并凭本人身份证递交随堂作业。
  5、今年公路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在各省辖市轮流举办。水运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在南通举办。因故不能参加当地培训的人员统一到南京集中培训。
  三、继续教育内容概要
  1、法规部分的主要内容:
  ①交通部2007年1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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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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