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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8〕27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是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启动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程序,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相关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力做好处置工作
  成立市处置婴幼儿奶粉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胡昌升市长任组长,刘强、刘云、胡家正、王明华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遂宁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遂宁质监局、遂宁工商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信访办、市广播电视局、遂宁日报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处置工作,切实解决好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内可能出现的问题。
  市处置婴幼儿奶粉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跟踪反馈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处置工作的沟通联系,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反馈处置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各区县、市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事件的处置工作,要按照国、省的有关要求,把处理婴幼儿奶粉事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靠前指挥,加强督查。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及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积极稳妥地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就近筛查和全力救治患病婴幼儿
  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婴幼儿筛查和救治工作,切实维护医疗秩序,确保筛查和救治工作有序进行。对婴幼儿实行免费检查,对筛查出的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患泌尿系统结石症的婴幼儿所需费用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各级财政预先拨付经费给卫生部门。对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致病的婴幼儿集中在县级以上医院救治,重症患儿转由市人民医院救治,确保不死一个婴幼儿。
  三、全面及时加强奶制品质量安全检查
  各级食品药品、质监、工商、畜牧食品等部门要加强对奶制品的全面检查,严格对其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进行依法监管,确保问题奶制品退市、市售奶制品合格、新产奶制品安全。一是要清查问题奶制品。国家公布的22家生产企业的69个批次中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各地要责令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封存,要全程跟踪监督,登记造册,防止被不法分子转移、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所购商品属于这次政策范围内的问题奶制品,销售企业负责按照原销售价格给予退货,并如实登记,退货损失由生产企业承担。二是全面检查市售奶制品。在对婴幼儿奶粉专项检查基础上,质监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各种奶制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检查出不合格的奶制品,要报上级质监部门。三是严格监控新产奶制品。质检部门要向所有奶制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管人员,监督企业对进厂原料奶质量和各生产环节进行严格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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