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类培训并举,重点培训职业技能。农民工业余学校教育培训要遵循“服务工程、贴近群众、义务培训”的原则,按照工程进度和农民工实际需求确定培训内容,重点是安全知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疾病防护、文明礼仪、社会公德、卫生防疫、现场急救、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等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增加农民工经济负担。各级鉴定机构要把农民工学校作为职业技能的培训点和鉴定点,送培训上门,送鉴定上门,发挥好督导考评作用,通过培训并鉴定合格者,按规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四)以提升农民工素质为主导, 培训、服务、管理并举。要通过农民工业余学校,推动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和工会组织建设,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同时,充分发挥农民工业余学校在规范企业用工、创建文明工地、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构建和谐项目等方面的综合效应,使管理服务延伸到施工现场,将农民工的培训、服务和管理寓为一体。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和农民工业余学校师资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培训教学观摩、师资交流学习和优质课评选活动,确保师资水平。要求授课教师认真做到按照教学计划编写教案,讲课生动活泼,内容深入浅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组织评选优秀教师进行巡回示范授课。
(五)完善教学计划,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落实教学计划。各施工企业、农民工业余学校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务实高效的教学培训计划,教学计划包括时间安排、授课内容、培训方式、考勤管理及师资筹备等。新进入建筑施工工地现场的农民工,必须经过不少于8个课时的上岗常规培训,培训重点包括安全生产、用工常识、维权常识等。要把农民工工地业校的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结合起来,业校作为职业技能的培训点和鉴定点,经过培训的农民工,并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按规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对已持证上岗的农民工要做好分类统计,听取农民工培训意愿和建议;对无证农民工要根据本人实际操作技能和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鉴定有关要求,安排相应的培训内容,以达到施工现场持证上岗的规定。
农民工业余学校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严格农民工听课考勤管理;要认真做好培训上课记录,包括授课时间、听课人员、教师和农民工反馈意见等;要建立详细完整的教学管理档案,包括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人员设置情况、管理制度、师资情况、教学计划、音像资料、培训人员花名册、考试试卷保存等。努力做到组织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教学到位、管理到位,确保我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健康持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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